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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所有的建设工程档案都应当向城建档案馆移交?
2003-05-09

答:根据有关规定,凡列入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市建设档案都应当向城市建设档案馆移交。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绍兴市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区由三大组团(越城、柯桥、袍江)一个绿心(镜湖)组成。凡在这个范围内产生的建设工程档案都应当向城市建设档案馆移交。按目前现状,越城组团(含绍兴经济开发区)、袍江组团、镜湖新区形成的城市建设档案向绍兴市城建档案馆移交,柯桥组团形成的城市建设档案向绍兴县城建档案馆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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